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要求,现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象原则上为在我校参加职称评聘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时间要求
即日起至11月30日完成所有科目的学习和申报。
特别提醒:按照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今年不再开展继续教育往年补学。
三、学习科目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
(一)公需科目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进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入口”进行学习。
(二)专业科目
1.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要求,可以进行学时申报,学时申报审核通过的不用再进行专业科目学习。
教师可在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入口”提交申报,时限为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止。新入职教师须在公共服务平台注册(详见附件3),其他单位转入我校的教职工登录公共服务平台“用户资料管理”中申请“单位调转”,继续教育关系转至我校后即可学时申报。
2.不符合学时申报条件的由个人自行选择专业课学习平台进行学习,时限为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
如有疑问请联系李老师,0371-62632579。
附件1: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附件2: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
附件3: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注册流程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