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基础教学部!

科学研究
高校教师要树立正确科研观
时间:2017年08月20日 00:00 来源: 作者: 最后编辑:

有一位教师在自己的博客中写道:“我是一名有十余年教龄的高校教师,随着评职称的压力越来越大,迫使自己去搞科研,做课题、写论文。几年后发现在做课题与写论文的过程中积累了一些素材、资料,还有一些新的方法,在讲课的时候自然而然地就讲给了学生。我个人感觉是讲课的内容更充实了,学生也愿意接受这些新知识,对教学是一种促进。同时在教学过程中注重教学内容的更新,查阅资料并进行分析,对科研也是一种促进。”

笔者认为,立足教学搞科研,搞好科研促教学,符合科学发展观对高校教师科研工作的要求。首先,这不仅有利于教师自身的发展,而且有利于学生和学校的发展,是一种全面发展观。其次,这符合以人为本的原则。对于教师而言,其工作要以人为本,就是首先要以学生为本,要以培养、造就对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有用的人才为本。再者,有利于促进教学和科研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以教学为科研的重要归宿,既是经济有效的教学方法,也是经济有效的科研方法,因而是高校教师可持续的教学与科研方法。此外,这也是大学教师对教学、科研工作的统筹兼顾的处理方法。

立足教学搞科研,搞好科研促教学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高校教师科研观。根据这一观念,高校应当从五个方面采取措施纠正一些高校教师错误的科研观,使其树立正确的科研观。

一是把科研任务的完成作为较高层次教师从事较高层次教学工作的资格条件。如,学校可以规定指导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教师,在近三年必须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与所教授课程密切相关的科研成果才能有资格继续指导研究生。

二是加强对教授的科研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和奖惩。应当要求教授每年都需要完成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科研任务,并且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停招研究生,亦可降格按副教授聘用。

三是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和学术腐败惩戒。加强科研活动和科研成果发表规范的教育,加大对学术腐败行为的惩罚力度。

四是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教授必须为本科生教授基础课程的规定。对于教学任务没有完成的教师或教学质量被学生和教学指导委员会评为不合格的教师,其本人不能被评为各种人才。

五是要把科研成果与所教课程的相关性作为晋升职称和获得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条件加以规定,要把科研成果运用于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情形列入教师业绩考核和科研奖励的范围。

(基础教学部   徐莹莹  供稿)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基础教学部版权所有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华北路(东校区)